桃園縣102年身心障礙國民暨親子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依 據:102年7月24日辦理本縣身心障礙國民暨親子運動會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目 的:
(一)鼓勵身心障礙國民積極參與各項運動,強化國民體適能。
(二)選拔本縣優秀選手參加中華民國10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
(三)提倡良好的親子關係並培育活潑、健康快樂的孩子,創造溫馨和樂的家庭。
三、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體育處
五、承辦單位: 國小 桃園縣三項運動推廣協會
六、協辦單位:中原大學 萬能科技大學 內定國小 桃園縣警察局 桃園縣衛生局 桃園縣各身障團體 亞運保齡
球館 桃園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 桃園縣體育會射箭委員會
七、比賽日期:102年 10 月 5 日(星期六)
七、比賽地點:中原大學田徑場、游泳池,保齡球-亞運保齡球館,射箭-平鎮射箭場
八、選手參賽資格:
(一)參賽資格:
1.凡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境內各級學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2.參加103年全國身障運動會設籍本縣須連續滿三年以上者(以100年02月15日以前設籍為準)。
(二)體位分級:
1.視障者體位分級由各報名單位請相關合格醫師鑑定,並出具證明;聽障者及智障者憑身心障礙手
冊,以憑報名。
2.肢障者部份(含腦性麻痺、脊椎損傷、截肢、小兒麻痺等)之體位分級:
(1)於報名前,依大會安排時間及地點參加體位分級;除領有國際殘障永久體位分級卡外,未參加
體位分級之選手,不得參加比賽。
(2)已持有體位分級證之選手,如因復健或其他不確定因素鑑定級別者仍須參加。
(3)國小組及親子趣味競賽之選手無須參加體位分級。
(三)參賽證明:選手參加比賽時應攜帶身心障礙手冊及國民身分證(國小組得以在學證明書貼相片蓋
騎縫章,國中學生以學生證代替),否則不得參賽。選手不得以身分證、服務證、學生證或駕照
等以外之其他證件要求參賽。
(四)參賽限制:選手得跨種類參賽,但不得以此做為要求裁判停賽之理由,同類競賽最多可參加個人
項目三項(不包含團體項目);每單位參加團體項目競賽至多報名兩隊。
(五)參賽報名選手未滿十八歲應取得監護人之同意並切結,前述同意書留存學校或單位備查,選手如
獲選為本縣代表隊則依全國賽會註冊辦法為之。
九、競賽組別:
(一)田徑
1.國小男生組 2.國小女生組
3.國中男生組 4.國中女生組
5.社會男子組 6.社會女子組
(二)游泳
1.國中男生組 2.國中女生組
3.社會男子組 4.社會女子組
(三)保齡球
1.國中男生組 2.國中女生組
3.社會男子組 4.社會女子組
(四)射箭(肢障類)
1. 社會男子組 2.社會女子組
親子趣味競賽
1.力拔山河:智障類(含自閉症)、聽障類、視障組、學障組、情障組報名
2.我是神射手:智障類(含自閉症)、聽障類、肢障類(站立組)學障組、情障組
3.投籃百分百:智障類(含自閉症)、聽障類、肢障類、學障組、情障組
十、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審定之最新身心障礙競賽規則,或該種類之競賽規則。
十一、各競賽種類及項目舉行比賽條件:
(一)個人項目報名人數須達三人以上。
(二)若未達前項比賽條件,則列為表演賽,其成績不列入正式記錄,但發給獎牌。
十二、獎勵:
依各競賽種類(項目)獎勵辦法辦理,並按參賽人數(單位)標準,擇優獎勵。如報名三人(單位)錄取一人(單位),報名四人(單位)錄取二人(單位),報名五人(單位)錄取三人(單位),報名六人(單位)錄取四人(單位),報名七人(單位)錄取五人(單位),報名八人(單位)以上錄取六人(單位),並發給獎牌(狀)。
十三、競賽秩序:
(一)各種運動秩序,由籌備委員會競賽組按各種運動規則規定編排之。
(二)各競賽種類(項)得由競賽組視實際需要得併項併組併級比賽。
(三)選手參賽所需之服裝及比賽用輪椅等,均由參賽單位負責,不得要求大會提供。
(四)視障選手參加田徑賽各項競賽項目,大會不提供陪跑人員(請自行尋覓)。
十四、參加辦法:
(一)限以學校、機構、社團為單位組隊報名,同時接受個人報名。
(二)肢障體位分級時間:102年 月 日(星期 )【另行通知】
地 點:【另行通知】
(三)報名方式:
1.請至桃園縣體育處網站或三項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格,並以電腦繕打,印製核對無誤後,報名表請分
別MAIL至 lychin2@yahoo.com.tw 及ta540018@mail.ckjhs.tyc.edu.tw 行政組與資訊組。
體育處網址:http://www.tcs.tyc.edu.tw/download/index.php
桃園縣三項運動推廣協會 http://163.30.144.15/ 檔案下載區下載
2.報名時除繳交報名表外,須附選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正反面)、體位分級表及參賽運動員切結
書。
3.即日起至102年9月13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桃園縣政府體育處。
地址:桃園市三民路一段一號。聯絡電話:(03)3194510轉352或0937173111李應欽老師
※註明「桃園縣一○二年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報名資料」
4.報名表未以電腦繕打,或選手資格不符,或未依規定時間內繳交者不受理。
(四)各單位參加競賽凡經報名者務須出場,不得任意棄權。
(五)各單位於10月5 日上午8:30前至中原大學田徑場報到完畢。
(六)領隊會議訂於10月 2 日下午14:00假中原大學體育館會議室舉行。(另行通知)
(七)裁判會議訂於10月2 日上午10:30假中原大學體育館會議室會議室舉行。(另行通知)
十五、申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如附表)提出申訴,不得以口頭
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應由代表團該項領隊簽章,向該競賽種類之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應附繳保證金新台幣
伍仟元,如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無理由者,得沒收其保証金。
十六、比賽爭議之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該競賽種類之審判委員會判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十七、罰則: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証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
與成績,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狀。
(二)參加團體運動項目之團隊,如有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但判決
前已賽之場次,不予重賽。
(三)代表團團員於比賽期間,若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正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
賽,除各有關審判委員會當場予團員停賽處分外,並按下列罰則處分之:
1.選手毆打裁判員:取消該選手繼續參賽之資格,並終身停止該選手參加本縣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比
賽權利。另轉請各報名單位處分之。
2.職員毆打裁判員:
(1) 取消該職員繼續行使職權之資格,並終身停止該職員擔任本縣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任何種類之
職員或選手之權利。
(2) 取消該隊繼續參賽之資格,並暫停該單位參加次年本縣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該單項之比賽權
利。
3.選手、職員故意妨礙、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
(1) 經裁判員或審判委員當場勸導無效,未於十分鐘內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繼續參賽之資格。
(2) 情節嚴重者,得取消該單位參加次年本縣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該單項之比賽權利。
(四)參賽選手多報種類或項目,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取消已得之成績。
十八、附則:
(一)各項比賽開始點名未接受點名者一律以棄權論。
(二)各選手參加比賽時,必須將大會發給之號碼布用別針別妥四角於比賽服裝之上衣前胸及背後,不得
使用大頭針或其他代用品代釘或佩掛其他部位,違者概不允參加比賽。
十九、本規程經籌備會通過後,陳請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田 徑 技術手冊
壹、競賽組別:國小男生組、國小女生組、國中男生組、國中女生組、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貳、競賽類別:分為肢障、聽障、視障、智障四類
參、比賽細則:每名選手參加競賽項目不得超過三項。
一、國小男生、女生組
(一)肢障:
1.腦性麻痺(站立組)
徑賽:60公尺/100公尺
田賽:壘球
2.脊椎損傷、小兒麻痺、截肢及其他肢體障礙(輪椅組)
徑賽:60公尺/100公尺
田賽:壘球
3.脊椎損傷、小兒麻痺、截肢及其他肢體障礙(站立組)
徑賽:60公尺/100公尺
田賽:壘球
(二)聽障:
徑賽:60公尺/100公尺/400公尺接力
田賽:跳遠/壘球
(三)視障:
徑賽:60公尺/100公尺 【註】60公尺、100公尺(須引導跑)
田賽:立定跳遠
(四)智障:
徑賽:60公尺/100公尺
田賽:立定跳遠
二、國中男生、女生組、社會組男子、女子組
(一)肢障:
1.腦性麻痺(男子站立組)
徑賽:100公尺—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200公尺—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400公尺—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1500公尺—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田賽:鉛球—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鐵餅—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標槍—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跳遠—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2.腦性麻痺(女子站立組)
徑賽:100公尺—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200公尺—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400公尺—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800公尺—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田賽:鉛球—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鐵餅—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標槍—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跳遠—腦性麻痺5級/6級/7級/8級
3.脊椎損傷、小兒麻痺、截肢及其他肢體障礙(男子輪椅組)
徑賽:100公尺—徑賽輪椅1級/2級/3級/4級
200公尺—徑賽輪椅1級/2級/3級/4級
400公尺—徑賽輪椅1級/2級/3級/4級
800公尺—徑賽輪椅1級/2級/3級/4級
田賽:鉛球—田賽輪椅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鐵餅—田賽輪椅1級/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標槍—田賽輪椅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4.脊椎損傷、小兒麻痺、截肢及其他肢體障礙(男子站立組)
徑賽:100公尺—徑賽站立1級/2級/3級/4級/5級
200公尺—徑賽站立1級/2級/3級/4級/5級
400公尺—徑賽站立1級/2級/3級/4級/5級
田賽:鉛球—田賽站立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鐵餅—田賽站立1級/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標槍—田賽站立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跳高—田賽站立2級/3級/4級/5級
跳遠—田賽站立2級/3級/4級/5級
5.脊椎損傷、小兒麻痺、截肢及其他肢體障礙(女子輪椅組)
徑賽:100公尺—徑賽輪椅2級/3級/4級
200公尺—徑賽輪椅2級/3級/4級
400公尺—徑賽輪椅2級/3級/4級
800公尺—徑賽輪椅2級/3級/4級
田賽:鉛球—田賽輪椅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鐵餅—田賽輪椅1級/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標槍—田賽輪椅2級/3級/4級/5級/6級/7級/8級
6.脊椎損傷、小兒麻痺、截肢及其他肢體障礙(女子站立組)
徑賽:100公尺—徑賽站立1級/2級/3級/4級/5級
200公尺—徑賽站立1級/2級/3級/4級/5級
400公尺—徑賽站立3級/4級/5級
田賽:鉛球—田賽站立2級/3級/4級/5級/6級/7級
鐵餅—田賽站立1級/2級/3級/4級/5級/6級/7級
標槍—田賽站立2級/3級/4級/5級/6級/7級
跳高—田賽站立3級/4級/5級/6級/7級
跳遠—田賽站立3級/4級/5級/6級/7級
(二)聽障:
1.男子組: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110公尺跨欄/400公尺接力
田賽:跳遠/跳高/鉛球/標槍/鐵餅
2.女子組: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110公尺跨欄/400公尺接力
田賽:跳遠/鉛球/標槍/跳高/鐵餅
(三)視障:(分B1、B2、B3三級)
1.男子組:
徑賽:1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400公尺接力
田賽:跳遠/鉛球/標槍/鐵餅/跳高
2.女子組:
徑賽:100公尺/400公尺
田賽:跳遠/鉛球/標槍/鐵餅
【註】徑賽須引導跑,400公尺接力參加選手需B1、B2、B3各一人,第四位任意搭配。
※所有1、2、3級視障運動員按視力級別比賽。
〈1級〉B1(田賽F10,徑賽T10):雙眼無感光,如有光感但在任何距離,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識
手的形狀。
〈2級〉B2(田賽F11,徑賽T11):視力為從能識別手的形狀到0.03和/或視野小於5度。
〈3級〉B3(田賽F12,徑賽T12):視力為0.03以上到0.1和/或視野大於5度小於20度。
(四)智障:(200公尺、跳遠為帕拉林匹克運動會項目)
競賽項目及分組:
1.男子組: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400公尺接力
田賽:跳遠
2.女子組: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400公尺接力
田賽:跳遠
智障者需執醫學中心鑑定,依魏氏智力量表檢測分數75分(含)以下證明者,方得報名參賽。
游 泳 技術手冊
壹、競賽組別:國中男生組、國中女生組、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貳、參賽類別:分男、女肢障、聽障、視障、智障
(一)肢障組:
1.可參加之類別為:
(1)腦性麻痺 (2)脊椎損傷及小兒麻痺 (3)截肢及其它類別的肢體障礙
2.競賽項目:50M自由式 —自由式S1/S2/S3/S4/S5/S6/S7/S8/S9/S10
100M自由式—自由式S1/S2/S3/S4/S5/S6/S7/S8/S9/S10
200M自由式—自由式S1/S2/S3/S4/S5
400M自由式—自由式S6/S7/S8/S9/S10
50M 仰 式—仰式S1/S2/S3/S4/S5
100M仰 式—仰式S6/S7/S8/S9/S10
50M 蛙 式—蛙式SB1/SB2/SB3
100M蛙 式—蛙式SB4/SB5/SB6/SB7/SB8/SB9
50M 蝶 式—蝶式S1/S2/S3/S4/S5/S6/S7
100M蝶 式—蝶式S8/S9/S10
150M 混合式—混合式SM1/SM2/SM3/SM4
200M 混合式—混合式SM5/SM6/SM7/SM8/SM9/SM10
(二)視障組(S11~S13、SB11~SB13、SM11~SM13)、智障(S14、SB14、SM14)
聽障(S15、SB15、SM15):
1.競賽項目:
(1) 自由式:50公尺、100公尺、400公尺
(2) 蛙 式:100公尺
(3) 仰 式:100公尺
(4) 蝶 式:100公尺
(5) 混 合 式:200公尺
2.說明:
(1) 視障體位分級共分三級:
S11 :雙眼無光感,如有光感,則在任何距離,任何方向不能辨識手的形狀。
S12 :視力為能識別手的形狀到0.03和(或)視野小於5度。
S13 :視力為0.03以上到0.1和(或)視野大於5度、小於20度。
(2) 智障者需執醫學中心鑑定,依魏氏智力量表檢測分數75分(含)以下證明者,方得報名參賽。
參、每名選手至多可參加三項。
肆、比賽均採計時決賽。
伍、如參賽人數太少,則主辦單位可併級(不併組),比賽、名次亦合併計算。
例:女子50公尺自由式S8、S7各兩人參加,則該項目可併為女子S7、S8級 50公尺自由式決賽共4人錄取2名。
保齡球 技術手冊
壹、參加對象:
(一)設籍本縣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之中等學校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經體位分級後由學校或各身障團體統一組
隊報名。
(二)視障(分B1、B2、B3三級)、肢障(分站立、輪椅)、聽障等障別之選手經合格醫師鑑定或出具證明。
貳、參賽組別:
(一)國中男子組 (二)國中女子組 (三) 社會男子組 (四)社會女子組
參、障別分組:本賽程採個人賽制
(一)視障:
(1)男子重度(全盲組(B1)、女子重度(全盲B1))須戴眼罩。
(2)男子中度組(B2)、女子中度組(B2)
(3)男子輕度組(B3)、女子輕度組(B3)
(二)肢障:
(1)肢障男子輪椅組、(2)肢障女子輪椅組、(3)肢障男子站立組、(4)肢障女子站立組
(三)聽障:(1)聽障男子組、(2)聽障女子組
肆、比賽地點:亞運保齡球館
伍、成績計算:每人6 局成績之總和
陸、比賽用球選手可自備或使用球館保齡球參賽,大會不啟用驗球機制,(惟獲選為代表隊依技術手冊規定辦理,球道
安排由大會排定之。
柒、比賽細則:
1.視障: 視障B1 級一律戴眼罩比賽,導盲員引導至球道上給球後應立即退場,並不得作任何指導球員動作,可以自行
準備導盲輔助器選手使用導盲輔助器擲球出手瞬間,手須離開導盲輔助器。
2.肢障:肢障輪椅需自備輪椅。
3.聽障:在比賽期間嚴格禁止使用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
捌、其他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布之。
肢障射箭 技術手冊
比賽項目及參賽類別:肢障類。
比賽地點:桃園縣立平鎮射箭場(平鎮市德育路238號)
(一)分級說明:
坐姿:雙腳不著地。
ARW1:使用輪椅且胸椎第十二節(含)以上損傷,無腰力支撐者。使用弓的種類不限。
ARW2:使用輪椅且胸椎第十二節(不含)以下損傷,有腰力支撐者。使用弓的種類分反曲弓及複合弓。
立姿(ARST):雙腳著地或坐椅子,但不可靠背;使用弓的種類分反曲弓及複合弓。
(二)比賽分組:
1、男子個人賽:
(1)坐姿ARW1男子個人賽。
(2)坐姿ARW2反曲弓男子個人賽。
(3)坐姿ARW2複合弓男子個人賽。
(4)立姿反曲弓男子個人賽。
(5)立姿複合弓男子個人賽。
2、女子個人賽:
(1)坐姿ARW1女子個人賽。
(2)坐姿ARW2反曲弓女子個人賽。
(3)坐姿ARW2複合弓女子個人賽。
(4)立姿反曲弓女子個人賽。
(5)立姿複合弓女子個人賽。
(三)競賽項目:
1. 反曲弓男女組個人射箭70公尺排名賽雙局計72支箭,合計總分,若平分則以內十分箭多為勝,再同分則以0分
計,再同分則以9分計,不再加射。
2. 複合弓男女組個人射箭50公尺排名賽雙局計72支箭,合計總分,若平分則以內十分箭多為勝,再同分則以0分
計,再同分則以9分計,不再加射。
(四)競賽流程:
9月28日 競賽流程
10:00~10:30 弓具檢查、公開練習
10:30~12:30 反曲弓男,女組70公尺.排名賽第一,二局,( 一,二局間休息一十五分鐘)
12:30~13:20 午餐及午間休息
13:20~14:00 公開練習.弓具檢查
14:10~16:10 複合弓男,女組50公尺.排名賽第一,二局 (一,二局間休息一十五分鐘)
16:30~ 頒獎、閉幕典禮
(五)比賽規則:
1. 選手一律自備弓具。
2.參賽者須於比賽前1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方可下場參加比賽。
3.參賽者必須配戴大會之活動識別證及殘障手冊正本,以備遇有資格爭議時可提出身份證明。
4.參賽者如有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即取消其參賽權。
5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提交大會籌備會議修正之。
親 子 趣 味 競 賽
壹、競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
貳、競賽項目:
一、力拔山河:
1.參賽人數20人(學生12人,老師或家長8人),男女不拘
2.報名類別:智障類、聽障類、視障類、學障類、情障類
3.競賽方式:
採分組淘汰制,依據報名參賽隊伍排定賽程,各場次比賽採一戰決勝負,獲勝者晉級,進入前四強時採三戰兩勝制。
二、我是神射手:
1.參賽人數10人(學生5人,老師或家長5人)分五組。
2.報名類別:智障類、聽障類、肢障類(站立組)學障類、情障類。
3.競賽方式:
參賽者每二人一組(一師一生),一人先立於投擲區,將球投向九宮格,每組每人計時一分鐘,最後以投入分數多寡
判定名次,分數高者為優勝。
三、投籃百分百:
1.參賽人數: 12人(學生6人,老師或家長6人)
2.報名類別:智障類(含自閉症)、聽障類、肢障類、學障組、情障組
3.競賽方式:2人一組,1人負責給球,1人負責投球,每組計時1分鐘依投籃命中數,同隊6組結束後統計命中數,多者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