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洽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總局,電話:03-3326181轉2462、2463。
中壢分局,電話:03-4515111轉566。
楊梅分局,電話:03-4781973轉310、311。
大溪分局,電話:03-3800072轉306、313。
二、服務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1人以1輛為限。
2.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法取得駕駛執照者」,同一戶籍地址之親屬成員,每戶以1輛為 限。
三、應備文件:
1.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
2.申請車輛之行車執照正本及影本。
3.駕駛人之駕駛執照正本及影本。
4.私章(身心障礙者本人及親屬申請需備)。
5.身分證正本及影本(身心障礙者本人申請需備)。
6.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親屬申請需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