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推出N合1單一窗口

        為落實簡政便民,桃園縣政府推出N合1單一窗口,您只要填妥下列資料交給戶政事務所即完成申請手續,無須奔波於各申辦機關,但以土地、房屋座落、駕、行照地址於本縣為限。
        每年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分別於4月1日、5月1日、11月1日開徵,如果您已變更戶籍、通訊地址或姓名,為順利送達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公文書,請儘快申請繳款書(稅單)投遞地址、姓名及駕、行照地址變更(使用牌照稅2月15日、房屋稅4月1日、地價稅9月30日以前)。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及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案,將依填寫「桃園縣跨關便民服務申請表」(如附件)申請日期認定。
       「繳款書(稅單)投遞地址變更」、「地籍資料地址變更、姓名變更」及「駕照、行照地址變更」由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地政事務所及監理機關逕行釐正,不再函覆。監理機關僅受理駕、行照地址變更,惟變更前若駕、行照逾期、吊扣、吊(註)銷、車輛設定動保、強制險未滿30日或交通違規罰鍰及稅費未繳清者,不得辦理駕、行照變更事宜。
       如果您還有相關問題請洽服務電話: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總局):03-3326181-2423(中壢分局:03-4515111-306;楊梅分局:03-4781974-203;大溪分局:03-3800072-202)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03-3664222-203;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03-4253990-202、203;桃園縣各相關地政事務所:(桃園地政事務所:3695588;中壢地政事務所:4917647;大溪地政事務所:3874211;蘆竹地政事務所:3525337;楊梅地政事務所:4783115;八德地政事務所:3667478;平鎮地政事務所:4570461)